| 近日,记者从长治市教育局获悉,为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,教育部门进一步降低门槛,减化手续,出台了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新措施。
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,市教育局研究决定,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证件由原来的"五证"减少为"二证",即:流入地县(市、区)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;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协议。务工子女父母持以上两种原始证件,带上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和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》,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,到所在区域内规定的相对就近的学校申请就读,学校核实确认后,安排入学。收费、毕业、升学及其它按照相关文件执行,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据了解,为方便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,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务工子女就读区域大致分为南、北、中三片。分别就读城区二中、清华中学、市三中、市七中等七所学校。 |